不可发布违法信息,一旦发现永久封号,欢迎向我们举报!
百科|常识分享
分享各种百科|日常
17常识网 > 餐饮行业新闻资讯 > 百科|常识 >  三家商标代理机构伪造县志“带货” 媒体评论:留下诚信污点 注册公司与商标注册可以同步进行吗?


三家商标代理机构伪造县志“带货” 媒体评论:留下诚信污点 注册公司与商标注册可以同步进行吗?

发布时间:2024-09-08 11:48:38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   【】【】【

三家商标代理机构伪造县志“带货” 媒体评论:留下诚信污点 注册公司与商标注册可以同步进行吗? 

三家商标代理机构伪造县志“带货” 媒体评论:留下诚信污点

因伪造县志、市志等材料申请地理标志商标,三家商标代理机构付出法律代价。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介绍,四川某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关门红梅”地理标志商标申请过程中,对《南江县志》进行篡改;河北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邱县杏鲍菇”地理标志商标申请过程中,对《邱县志》进行篡改;韶关某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代理“韶关三角鲂”和“韶关鳙鱼”地理标志商标申请过程中,对《韶关年鉴(1996—2000)》等进行篡改。三家商标代理机构将篡改后的材料作为证据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调查取证,依法被处警告和金额不等的罚款。

地方志是记载一地历史、地理、风俗、人物、文教、物产等的重要资料性文献,地理标志商标是地区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醒目标志;前者不容篡改,后者不容掺假。然而,这三家商标代理机构,歪曲史实在先,提交伪证在后,既亵渎了当地传统文化,也破坏了现代市场竞争。非但不能给当地特色产品贴金,反而让信誉蒙尘,显然也低估了认证人员核实真伪的能力。

如此作为无非是看准了地理标志商标能给商品带来收益。但申请地理标志商标就已造假,谈何保证商品的品质?商家诚信精神缺失,当心商品口碑“翻车”;代理机构规则意识淡薄,就等着法律上课。以上三个案例展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此类行为从严治理的态度。坚决打击、毫不手软的行动,既有助于保护地理标志,净化商标代理市场,也是对历史文化的一种尊重,是对消费者知情权尽一份责任。

(原标题:伪造县志“带货”,留下诚信污点)


注册公司与商标注册可以同步进行吗?

针对商标的注册是使用人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及其条件,只有通过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可以获得法律的保护。近日有很多人想了解注册公司和商标可以同步进行吗?

公司注册和商标logo注册没法同步进行,由于注册商标需要营业执照。

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与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原则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上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

商标,为公司的形象代表,它可以让人们一看到这个商标,便会联想起对应的公司。与此同时,它也蕴含公司的品牌形象,文化内涵,公司的商品及其服务等。假如注册商标没有及时,被别人抢注了,会让品牌的完整性受到损害。

侵权责任法案例分析商标侵权应该怎么处理

同一行为同时符合侵权构成要件和犯罪构成要件,则与此同时产生刑事责任和侵权责任,侵权责任优先于刑事责任,因而,在加害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时,应优先用于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在诉讼程序上,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追究侵权责任,还可以单独提起民事侵权赔偿诉讼,但要注意的是,依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38条之规定,现阶段,无论是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或是单独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均不受理当事人提起的精神损害赔偿。在诉讼时效上,进入刑事审理阶段的案件,其民事诉讼时效自刑事裁判文书生效的时候起重新计算,因而,未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的,仍可以从刑事程序终结后单独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但应及时提起以防诉讼时效超期。同样的,针对与此同时产生行政责任的,亦是如此遵循“私权优先”原则,优先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4条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承担行政责任或是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因同一行为应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发布于:广东

热门阅读排行
© 17常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