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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发布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6项重点工作 让家政服务“触手可及”供需两端“双向奔赴”

发布时间:2024-10-01 12:15:16  来源:互联网整理  浏览:   【】【】【

辽宁省发布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6项重点工作 让家政服务“触手可及”供需两端“双向奔赴” 

辽宁省发布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6项重点工作

近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辽宁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通过完善政策制度,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根据《实施方案》,辽宁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主要遵循4项原则。一是基础性原则,着眼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照料需要;二是普惠性原则,逐步拓展基本养老服务的对象和内容,使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能够方便可及、大致均等地获得基本养老服务;三是共担性原则,在赡养人、扶养人切实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渠道帮助困难家庭分担供养、照料方面的负担;四是系统性原则,推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老年优待等制度资源优化整合,共同支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

同时,《实施方案》明确了6项重点工作,具体如下:

(一)制定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1.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制定《辽宁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各地区、各部门要落实省清单服务项目与要求,有条件的市可结合实际适当丰富清单内容。(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省退役军人厅、省医保局、省残联等,以下均需各市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建立健全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

2.建立困难老年人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及时掌握家庭信息,主动落实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政策。加强残疾老年人、以老养残家庭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推动在身份识别、待遇享受、服务递送、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方面实现资源整合。(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大数据管理局、省残联)

3.建立健全老年人便民关爱服务机制。利用“12345热线”、“辽事通”等平台,为老年人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便民服务。面向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群体,落实分类探访关爱服务。(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大数据管理局、省医保局、省残联)

4.健全能力评估和统计调查机制。依据全国统一的评估标准,推进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逐步实现评估结果全省范围互认、各部门按需使用。与人口普查制度相结合,建立健全老年人状况统计调查和发布制度。开展基本养老服务统计监测工作,定期汇总、整理、发布统计数据。(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

(三)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

5.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政策制度。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保障能力。推动建立相关保险、福利、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合理确定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覆盖范围和补贴标准。为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纳入特困人员供养、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范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金融监管总局辽宁监管局、金融监管总局大连监管局)

6.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建立基本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省、市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55%以上要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依法落实养老服务税费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金融监管总局辽宁监管局、金融监管总局大连监管局)

7.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落实用地用房、水电热气等优惠政策,完善运营补贴、综合责任险补贴等政策,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设立慈善基金、志愿服务等方式,为基本养老服务提供支持和帮助。(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8.夯实服务队伍基础。在高(中)等院校开设相关专业,完善养老护理员薪酬待遇,实施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奖补政策。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管理服务人员,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

(四)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

9.合理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各市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老年人口状况和发展趋势、环境条件等因素,科学编制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含光荣院)发展的整体方案,合理确定设施种类、数量、规模以及布局,形成结构科学、功能完备、布局合理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各市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要按标准和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通过补建等方式完善养老服务设施。(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省退役军人厅)

10.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基础作用。在保障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重点向经济困难的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服务,提高床位利用率。探索公办养老机构通过转制为国有养老企业等方式进行改革。光荣院在保障好集中供养对象的前提下,可利用空余床位为其他符合条件的老年优待抚恤对象提供优惠、优待服务。(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厅、省国资委)

11.拓展供给渠道。支持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普惠型养老服务设施。提升国有经济在基本养老服务领域有效供给。发展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

(五)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

12.提升家庭养老服务能力。依托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或为老服务综合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提供家庭养老指导服务。将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鼓励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为长期照护对象的家庭成员提供“喘息服务”。(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3.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依托和整合现有资源,发展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或为老服务综合体,在社区层面建设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全托、日托、居家上门等服务。支持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因地制宜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加强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倾力打造“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

14.推进适老化改造。优先推进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改造。积极发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以满足居家生活照料、起居行动、康复护理等需求为重点,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降低老年人应用数字技术的难度,保留线下服务途径,为老年人获取基本养老服务提供便利。(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大数据管理局、省残联)

(六)加强基本养老服务监管。

15.强化综合监管。依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和养老诈骗行为,严厉惩处欺老虐老行为。推动养老服务机构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主动防范和消除建筑、消防、食品、特种设备、疫情防控等方面风险隐患,守住安全底线。(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金融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

16.推进标准化建设。落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等国家标准,研究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有关标准,发挥标准对基本养老服务的技术支撑作用。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开展服务质量第三方认证。(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民政厅)


让家政服务“触手可及”供需两端“双向奔赴”

江苏省妇联、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人社厅联合实施“汇苏馨”巾帼家政品牌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将家政服务送上门,推进家政服务一体化,推动产教融合全面提升家政服务品质,让每个需要家政服务的家庭更温馨、更舒心、更暖心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茹希佳

家政服务是朝阳产业、民心工程,事关千家万户的福祉。为充分发挥巾帼家政在推进家政服务提质扩容中的积极作用,打造巾帼家政服务品牌,江苏省妇联、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人社厅联合实施“汇苏馨”巾帼家政品牌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汇聚江苏各地巾帼家政人员的智慧和力量,让每个需要家政服务的家庭更温馨、更舒心、更暖心。

家政服务进社区惠民生

“周姐,你们的月嫂真专业,把我的女儿和外孙女都照顾得很好……”秋日午后,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宁姐月嫂”家政服务社区工作站里,周边邻居和月嫂们的闲聊话题常常由此开启。

2022年,在江苏省妇联、省人社厅的支持下,南京市妇联、市人社局共同开展“宁姐月嫂”专项培训新研发项目,开发专属课程,成立永宁街道“宁姐月嫂”家政服务社区工作站。“工作站不仅带动了当地农村姐妹实现家门口就业、增收致富,还解决了周边家庭迫切需要专业家政服务的燃眉之急。”家政服务社区工作站负责人周芝琴说。

“我们始终坚持深入社区,推动家政服务精准对接。”江苏省妇联主席朱劲松介绍,省妇联鼓励各地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社区家政服务新模式,积极推动党委、政府为家政服务进社区提供政策支持,将为社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家政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清单。

目前,江苏省形成家政服务进社区四种模式:一是争取党政支持,在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街坊(邻里)中心、物业(商业)中心等建立家政服务社区工作站;二是引进社会组织,通过社会力量提供社区家政服务,如南京扇骨营社区“宁姐月嫂”服务站;三是提高准入门槛,引进示范家政企业进社区,给社区家庭提供高质量家政服务;四是在社区试点建立升级版“汇苏馨”工作室,招募社区管家,及时掌握和对接用户需求,综合定制精细化、标准化服务组,比如对家庭硬件条件进行适老化改造,把标准化服务组直接送进家庭,把“月子会所搬回家”“养老机构搬回家”“托育服务搬回家”。

家政服务一体化共建共享共赢

“我参加了家政员培训,考核通过后拿到证书,现在在上海从事家政服务工作,每个月有稳定收入。”聊起现在的工作,张阿姨语气里充满了自豪。

近年来,江苏省妇联主动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与上海市家协签订家政服务合作协议,在盐城、南通等地成立上海家协办事处,推进组织共建工作网、人员共培培训网、规范共守贯标网、平台共享认证网、合作共赢协作网“五网”共建共享新实践;与浙江省妇联签署女性创业就业协作框架协议,努力实现空间上融入、机制上接轨;联合安徽省妇联在南京建立工作站点,先后为4000余名安徽来苏从事家政服务的女性提供技能培训、生活指导、孩子入学等方面的服务。

同时,省妇联与青海、西藏、甘肃、陕西、宁夏、海南等地均实现项目合作,如共建“汇苏馨”家政服务人才实训基地等,与陕西省妇联共同启动陕西省巾帼家政信用平台,实现苏陕巾帼家政网络互连、信用互通,开展送家政服务标准化培训。

产教融合提升家政服务品质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目前,江苏省妇联联合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搭建平台,推动巾帼家政企业与职业院校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专业课程和教材,采用“工学交替、定向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帮助巾帼家政企业参与职业高等院校教学、实习实训,促进人才链与产业链有机衔接。

江苏省妇联与南京师范大学合作建立江苏省家政发展研究院,为全省家政服务实践提供智力支持。同时,江苏省各地都在积极探索产教融合新模式,比如南京市妇联开展产教融合试点,联合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挂牌家政培训学校,共同打造家政服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培养培训家政服务职业人才,符合条件的可获全日制大专学历及相应等级证书。

值得一提的是,江苏省妇联也支持有条件的巾帼家政企业南京快易洁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和南京师范大学金陵女子学院产教融合,成立江苏省第一个家政学硕士研究生工作站,鼓励巾帼家政企业设立培训机构或实训基地,形成产学研用一体化的良性循环。

原标题:让家政服务“触手可及”供需两端“双向奔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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